个人所得税应该何时计提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目前,自行申报的方式主要有本人申报、委托他人申报和邮寄方式申报等3种。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分别不同应纳税所得项目,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点:
对两处以上(含两处)工资、薪金所得的,虽有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款,但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月工资、薪金所得只能扣除一次费用标准,因此,这种情况必须实行单位代扣代缴与个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有的没有扣缴义务人,有的虽有出包方代扣代缴税款,但均涉及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扣除费用问题。因此,同一项应税所得应当由纳税人合并申报、合并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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