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给法人股东个税问题?
问:请教,个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法人股东是否涉及个税吗?
答:根据财税字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从上述两个文件可以看出,目前仅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股权)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规定,明确对个人(指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 (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 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税款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给法人股东个税问题】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