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其它综合所得如何扣缴?
工薪所得之外的三类综合所得,基本沿用此前的老办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税.即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一定费用后,按20%预扣率预扣预缴;劳务报酬减除一定费用后,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这三类所得在预扣预缴时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并且适用了较高的预扣率,对以这三类收入为主的纳税人来讲,很可能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假设李某为自由职业者,没有工资薪金收入,一个纳税年度内有五次劳务报酬收入,每次4万元.那么李某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时,须预扣预缴个税40000*80%*30%-2000=7600元,全年预扣预缴38000元.而即使是不考虑"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李某的年应纳税额也只有(200000-60000)*10%-2520=11480元,预扣预缴环节多缴税26520元,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