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独经营个税是按季度缴纳吗?
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等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七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七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三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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