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别劳务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备注:劳务报酬所得一定是针对自然人或个人(注意:个体工商户不是个人)从事以上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务关系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直白一点,其实就是指除经营所得之外,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收入,这里特别注意:临时工资不属于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