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年终奖和12月份工资一起发怎么缴纳个税?

2020-08-10 10: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年终奖和12月份工资一起发怎么缴纳个税?

年终奖和12月工资是分开计税的.

算税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过渡期政策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起征点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然后再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南京市民小吴在2018年12月取得年终奖2万元,工资为4500元.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当月工资4500元与5000元的差额为500元,可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除,根据(20000-500)/12=1625,同时查看新税率表,得出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最终,计算出小吴年终奖应纳税额为:[20000-(5000-4500)]×3%-0=585元

如果工资为6000,那么就是根据(20000-0)/12=1666.67,同时查看新税率表,代入即可.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