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董事会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20-07-29 08: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董事会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取得的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关于董事费的征税问题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最新文件处理:国税发[2009]121号 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1、非任职公司董事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2、实际取得的税后劳务报酬,应换算为含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3、税后劳务报酬超过49500元的,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换算系数68%,计算公式为:

(税后劳务报酬-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董事会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换算系数推导过程:

假设含税劳务报酬收入A,不含税(税后)劳务报酬为B,适用税率为C,速算扣除数为D,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E,减除费用为F,其中C、D、F均可以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查询得到

根据等式一:B=A-E和等式二:E=(A-F)*C-D这两个税收等式,推导如下

将等式二代入等式一后得到

B=A-[(A-F)*C-D]推导得出

等式三:A=(B-D+F*C)/(1-C)

当A大于4000时,F=A×20%,代如等式三得到

A=(B-D+ A×20%*C)/(1-C),进一步推导得到

A-A*C-0.2*A*C=B-D, 进一步推导得到

A=(B-D)/(1-0.8C),其中1-0.8C就是上述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换算公式中的换算系数.

当适用税率为20%,即C=20%时,A=(B-D)/(1-0.8*20%)=(B-D)/0.84,换算系数为0.84;

当适用税率为30%,即C=30%时,A=(B-D)/(1-0.8*30%)=(B-D)/0.76,换算系数为0.76;

当适用税率为40%,即C=40%时,A=(B-D)/(1-0.8*40%)=(B-D)/0.68,换算系数为0.68.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