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起征点调整后拿到手的钱反而变少?蹭个税改革热点蹭错了!
上周五,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由此前的3500元提至5000元。不过,近日朋友圈广泛流传着一张降税前后到手工资的对比表,称个税起征点调整后,到手工资反而比降税前少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这份对比表显示,以5000元月薪为例,降税前,个人需缴纳个税45元,社保扣费按照最低工资1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社保330元,最终个人到手工资4625元;降税后,缴纳个税降为0元,然而社保必须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个人需要缴费920元,到手工资仅剩4080元。
对这份表中降税前后的工资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最大的变化来自社保扣费。而社保缴费之所以出现大幅增加,其根源在于缴费基数出现了变化——表中降税前的缴费基数是最低工资,而降税后的缴费基数是实际工资。因此,将这一问题与个税起征点调整硬生生拉在一起,是毫无道理、也没有逻辑关系的。
既然不能让新个税法来背这个“锅”,那我们回到社保费征缴这个层面,上述表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试图为大家弄清楚四个问题: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为什么社保缴费基数差异这么大、个税改革如何规范社保缴费、社保多交是不是会吃亏?
社保缴费按什么标准交?多数人按照工资水平如实申报
个人所得税缴费有明确的固定公式。以即将实施的个税法为例,应税所得=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同样,社保缴费也不可能是随意变动的,有非常固定的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国家有明确规定,各地也有明确的标准。一般来说,是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60%~300%之间的,按实申报。
虽然各地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绝大多数职工工资都处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也就是处于“如实申报”的要求之下。以北京为例,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25401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确定。
有些人为什么会缴费少?钻空子按照低标准缴纳
少交社保一般都是企业的主意。在社保缴费过程中,企业的缴费比例一直是占到大头,且无法获得看得见的收益。
以社保中占比最大的养老保险为例:职工个人缴纳工资的8%,在经过阶段性降费后企业一般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19%。在五项社保缴费中,企业支出的比例大约是职工工资的30%。这就意味着一名职工假设月收入为10000元,企业需要承担3000元左右的社保支出。这种高额的支出也造成很多企业开始钻空子。
韩萌毕业多年,先后也换了几份工作,但从来没有享受过单位全额缴纳社保的待遇。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经有一家企业在入职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写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固定金额作为基数来缴纳社保,而该金额是远低于个人实际工资。还有一家企业在面试时就明确表示,工资可以在原定标准基础上多涨200元,但社保基数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胡成,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前几年,其工资组成一直是固定工资和差旅费报销两部分,缴纳社保的基数是固定工资的那部分,差旅费那部分需要自己找相关的发票进行报销。
在北京某企业做会计工作的冯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目前企业在社保缴费上较容易钻空子,除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外,很多企业都未将职工的奖金、提成等收入纳入到社保缴费基数中。
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缴费未来更加规范?欠缴、逃缴时代将结束
为什么社保缴费能被钻空子呢?根源在于大多数地区税收和社保缴费属于两个独立体系。
目前我国社保缴费主要采取两种征缴模式:一种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另一种是“税务征收模式”。
其中,“税务征收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
在业内专家看来,社保与税收分开征收的模式,也带来了社保缴费上出现违规欠缴、逃缴等情况。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2~2016年,全国实地稽核五项社会保险共查出少缴社会保险费153亿元,补缴到账144亿元。
今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通过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征缴的强制性会更强,能够有效避免欠缴、逃缴等行为。
这也就意味着,真正规范社保征缴的原因是来自上述文件的要求,这与个税改革不存在任何联系。
多交社保对谁有利?今天多交1元,退休后多领近2元
从工资条上来看,足额缴纳社保意味着每个月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钱会更多,个人每个月拿到手的钱会更少。但是,这笔账并不能简单地这么算。
以基本养老金为例,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从公式上不难看出,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的原则体现得较为明显。
同样是5000元工资,在本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3000元的情况下,按照个人工资增长率5%,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的增长幅度,甲乙二人同时从25岁开始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直至在60岁退休。其中,甲按照5000元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乙按照最低标准1800元(3000×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两人工作的35年时间里,甲比乙每年多缴纳3072元,35年共多缴纳107520元,但是,在退休之后,甲比乙每年多领养老金27746元,这意味着甲在退休之后不到4年的时间就能将此前比乙多缴纳的钱全部领回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简化计算,上述的计算中并未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其实,即便将通胀因素纳入进来,领取的金额也会大大高于当初所缴纳的金额。
比如,按照通胀率来算,以改革开放以来年均4.8%的通胀率为标准,从第一个月其甲比乙多交了256元,折合成35年后相当于1260元。但是,35年后退休的首月,甲比乙多领养老金2312元。以通胀率计算可以看出,多领取的金额是当年多缴纳金额的1.83倍。
房连泉认为,就养老金来说,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退休后领取的时间越长,最终多缴纳的个人能够领取的退休金总额肯定也会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