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个税法二审维持45%最高税率中高收入群体盼更大减税红利
8月27日,个税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二审稿维持5000元/月(6万/年)起征点不变,综合收入的税率表也维持一审稿的安排。
在北京工作28岁的马莉(化名)对此颇感失望。她正在孕期,开始考虑小孩出生后的一系列开支。
“婴幼儿用品支出就是个黑洞,没有想到价钱会这么高,我们夫妻俩现在开始节衣缩食了。小孩未来的各项开支,像教育、培训、医疗等,都让我们有点紧张。在北京生活成本这么高,希望个税起征点定得高一些”,马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大城市生活的人,类似马莉这样的焦虑有很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养老等的花费皆不菲。人们对正在修订的个税法寄予期望,希望能减轻自身税收负担。
“斜杠青年”税负或增
陈东(化名)是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税务经理,在他看来二审稿只是微调了些,很多规定依然比较粗线条。
在之前为期一个月的个税法征求意见中,他建议将综合所得的税率级距扩大。“个税法修订草案只是调整了低税率的级距,对于较高税率的级距并没有调整。现在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的年应税所得仍然定在96万,96万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算是中产以上,谈不上特别高。对于我们这样的工薪阶层有必要扩大25%、30%对应的收入范围”,陈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一审稿对税率级次进行优化,主要是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从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8万元的部分”,扩大到“低于30万元的部分”。与此同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旧适用25%、30%、35%、45%这四档较高税率,这部分收入不享有减税红利。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部分”,大致对应着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这样的收入水平是否应给与减税空间,见仁见智。
陈东认为,个税要调节收入分配,应该要处理好劳动所得和被动所得的关系。依靠房产、股权投资、理财产品等取得的被动所得,税率为20%;但是依靠劳动取得收入的,部分却要适用25%、30%、40%、45%这样较高的税率,政策这样设计存在不公平。
“从理论上来说,我是支持高收入标准要往上提,因为相对生活成本而言,这部分收入并不算高,高税率的级距应该往上调。但是我国收入差距已经比较大,调节收入分配改革要求‘提低扩中限高’,像月收入5万元以上的群体,未来的税负压力可能加大”,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部分人群已经预见到自己税负会上升。信托公司经理王明(化名)因为去年团队绩效好,分得100万年终奖,年终奖扣税45万,到手只有55万,适用最高档税率45%。
“我们平常收入很一般,收入大头就在年终奖。年终奖也并不是每年都有100万,有些年份年终奖只有十几万。如果将收入汇总纳税的话,我们的税负可能会更高”,王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金融机构多数都是这样的薪酬安排,月收入和年终奖汇总纳税之后,他们实际承担的税负有提高的可能。
与此类似,时下流行的“斜杠青年”(拥有多重职业和身份的人群),很多身兼数职,当多项劳动所得汇总纳税之后,实际税负有可能增加。还有更多专业人士,比如大学教授、设计师、分析师等,会承揽一些其他劳务项目,包括培训、设计图纸、撰稿等,未来税负也有可能提高。
“征管因素也会增强,随着国地税征管机构的合并,现在省级税务部门设立了个税处,用以应对个税的征管问题”,陈东指出。
专项抵扣如何落地?
二审稿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起征点仍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认为5000元“不解渴”的不在少数。
5000块钱能否覆盖基本支出,也有不同的算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指出,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月均303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45元,月均消费支出2037元,考虑一定的赡养支出和储蓄率,目前5000元的费用扣除已较为充分地覆盖了相关生活费用。
但正如马莉所担忧的婴幼儿抚养支出一样,大城市居民的支出体验比数据要高。“大城市居民普遍觉得5000元起征点不够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居住支出,购买住房、租房成本太高,导致生活负担很重”,叶永青直言。
陈东还指出,大城市的中等收入群体税负已经不轻,像医疗、教育、养老这些开支,支出大头也是由居民自己承担。
二审草案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免税所得等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这项尚未明确的专项附加抵扣,引发外界广泛的猜测。
“这次列出的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有些人群未必会享受到,比如未婚人士不可能享有子女教育支出扣除。即便五项都享受到了,现在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定在5000元,五项专项加总的规模超过5000元的可能性很低”,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李旭红指出,个税起征点暂定5000元,是能够与收入水平相对匹配的。但也应该看到世界个税改革的另一种趋势,即大幅提高标准扣除,减少专项扣除。因此,未来还需均衡标准扣除与专项扣除间的关系。
8月27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还有一些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当降低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草案起草阶段进行过认真研究测算,相关规定兼顾了当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对上述问题的有关规定不作修改。
“建议国务院方面结合征管及配套条件的完善,进一步深化相关改革,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并根据改革进程对上述问题予以统筹考虑,抓紧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及时提出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的建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