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外在中国需缴纳个税吗?如何计算?
答:需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因此,应依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标准:
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贵公司总经理在中国公司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减去扣除标准4800后,月应纳税额为5200,适用第三级税率20%,扣除数为555,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