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计算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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