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个人转让股权时发生的股权评估费用,能否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018-08-22 11: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个人转让股权时发生的股权评估费用,能否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因此,个人转让股权时发生的股权评估费用,可以作为合理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