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个人纳税证明可以到地税窗口开具:
个人申请:自行申请开具的,提交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署姓名和日期)。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纳税人身份证照复印件、纳税人签名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名姓名和日期)。
扣缴单位申请: 1、需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名单,包括:税款所属月份、纳税人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几号码(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的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编码)、纳税人委托代开凭证签名。或者直接提供其纳税人的代扣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但表格栏目右侧加注“纳税人委托代开凭证签名;2、经办人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署姓名和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
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上打印,需先登录企业的电子税务局系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完税证明打印,谢谢。
上述回复不作为法律依据,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