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甘肃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属企业,驻甘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报名条件审查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首先需自行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通过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本人及时更新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今后,我省将逐步实现系统审核,取消现场审核。
(二)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三)考生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市(州)报名现场审核点将于报名开始前在“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公布。
(四)考生经现场确认取得“报名回执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
(五)考生完成报名后,于2020年8月20日起至本人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3月29日,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现场审查确认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审查确认;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31日,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四、收费标准
(一)中级资格: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价格[2019]729号)文件批复,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二)高级资格: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收费[2010]1349号)文件批复,高级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
五、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