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局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控设备解锁方式有关事项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同时,为有针对性地解决2月申报纳税期延长可能引发的税控设备锁定问题,决定于本月内将税控设备解锁方式由申报比对通过后解锁,调整为发票数据上传(抄报税)后解锁,即不需要一窗式比对通过就可以解锁税款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甘肃省税务局已按要求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将税控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参数调整到了2月24日。
二、本月内您在使用税控设备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网络等原因导致发票数据上传和远程清卡不成功的情形,无需到办税服务厅来处理,只需待网络通畅后,使用税控设备登录税控开票软件,先将发票数据上传,然后清卡解锁即可。操作说明如下:
1.确认电脑能正常访问互联网,将金税盘连接到电脑。
2.登陆开票软件。
3.开票软件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及远程清卡并显示清卡成功提示。
4.如果正常登录后未看到清卡成功提示,可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提示上报汇总成功后点击“远程清卡”,提示远程清卡成功。如果正常登录后看到清卡成功提示,则直接进行下一步确认清卡结果。
5.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检查锁死日期是否为2020年3月16日之后(如有其它票种,按此方法依次检查)。锁死期为2020年3月16日之后的,表示清卡成功。
三、因网络故障或特定纳税人等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抄报清卡、申领发票业务的,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因使用开票软件过程中出现的使用或技术问题,请您及时联系税控服务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局税务局
202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