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闽财会〔2016〕3号)要求,定于2021年6月和8月开展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培养工程2021年度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1次集中培训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9日(6月15日报到,6月29日返程);
第2次集中培训时间:2021年8月20日-9月2日(8月20日报到,9月2日返程);
培训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环岛南路4001号),报到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
二、相关费用
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由福建省财政厅专项经费解决。
三、注意事项
1.各位学员应按时报到,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2.本次集中培训为封闭式管理,要求所有学员均在学院住宿。
未尽事宜,请与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培养项目组联系。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0591-87097318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0592-2578198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