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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2020-08-26 10:29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方案》, 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一)福建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 年)提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工程之一即建设“会计名家培 养工程”,发挥会计名家引领作用。

(二)2020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提出要求:会计行业主管部 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支持办法,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三)财政部高度重视会计人才建设,从 2013年起启动“会 计名家培养工程”,2013-2019年每年 10名,共 70名。 为发挥我省会计专业领域的优势,选拔培养高端会计人才队 伍,充分发挥会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 的基础作用,实施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二、主要内容

具体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遴选范围、入选 条件、遴选程序、义务和职责、支持政策、日常管理和实施保障 十个方面。

目标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优秀会计人才,建立福建省会计人才库,以会计人才库为基础,组建会计专家池,在会计专家 池范围内选拔会计名家,依托院校、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打造 由名家作为牵头人的会计名家工作室,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并为 我省改革发展提供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持。 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福建省“会计名家工程”建设组 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选拔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专业条件、破格条件和优先条件 四个方面内容。 基本条件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专业条件对会计人才库人才、会计专家池专家、会计名家工作室三种情形作了规定。 在具备基本条件,不具备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如果符合破格 条件可由单位推荐申请进入会计人才库。 破格条件为:年龄在 45 岁以下,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近 5 年参与重点研究课题 1 项以上,发表论文 2篇以上,在会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校、省 级三甲医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或中央驻闽、省、市、县行政单 位中青年财会工作者。

优先条件对具备同样条件,可优先入选的情况作了规定,遴 选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
1.财政部确定的会计名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
2.全国和省高端(会计领军)人才;
3.熟悉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熟悉国际财税金融规则,具备 境外资格执业证书;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海外财务工作经验 10年以上的。 遴选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专家 推荐、邀请入库等方式,定期开展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

主要任务: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持,提出 九大任务。由需求单位填写《会计人才需求表》提交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按照需求人才类别从人才库或专家池中抽取。

政策支持:一是加强会计人才库的人才培养和使用,人才库内优秀人才在参加各类培养工程、承担课题、职称评审、推荐使 用等方面优先考虑;二是对承担项目的名家工作室给予适当资金 支持,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任务情况给予 10-30万元经费补助。 日常管理: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绩效考评、有进有 出、动态调整”的原则做好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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