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考区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友情提醒:
1.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网络报名审核无法通过或者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8:30—11:30,14:30—17:00)通过电话进行咨询(0592-5079480,0592-5156229)。
2.专业阶段考试考生应当于9月15-30日、10月9-1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保存及打印准考证。
3. 因目前票打系统升级改造中,请完成交费手续且需领取发票的报名人员,于9月30日前联系厦门市考办(0592-5079480),预约登记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发票领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福建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照片;老考生以往年度已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可正常参加考试。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8:30—11:30,14:30—17:00)通过电话进行咨询(0592-5079480,0592-5156229)。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福州市考办查询办理(咨询电话:0591—88082512)。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3-1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8:30—11:30,14:30—17:00)通过电话进行咨询(0592-5079480,0592-5156229)。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8〕44号)规定,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