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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分录

2024-08-08 16:2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外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注意】

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契税、车辆购置税,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

(1)一般纳税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小规模纳税人

借:固定资产 【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动产)等固定资产

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作为入账成本。

(1)购入设备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支付安装调试成本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耗用本单位材料、产品或人工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付职工薪酬等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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