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分录 > 正文

总分公司之间如何编制抵消分录

2022-10-24 15: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总分公司之间如何编制抵消分录

总分公司之间如何编制抵消分录

总公司账套一般会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设置"应收某分公司"二级科目,而分公司账套则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应付总公司".

总公司向分公司拨款,会计处理为:

总公司账套

借: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分公司账套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100

2.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资金时,会计处理为:

总公司账套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 100

分公司账套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由于总公司账套的"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的科目余额永远等于分公司账套的"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余额,所以在出具公司的汇总财务报表(总分支机构汇总报表)时,两个科目刚好可以互相抵消.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总分公司之间如何编制抵消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