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如何作会计分录?
答: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账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收或已收的价税合计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等科目 (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款)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小规模纳税人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财税[2012]15号),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财务软件需在借方用负数处理)
6、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价税合计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不含税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征收率计算)
(2)在月末或季度末增值税纳税申报,不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在月末或季度末增值税纳税申报,并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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