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固定资产报废分录是?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有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才能下账(财政部令35、36号)
会计分录:
报废时: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批复作为原始凭证
取得变价收入:
借:现金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部门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现金
财政返还时,根据财政安排款项列入相应收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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