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是?
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非正常损失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是?】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