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是?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按实际减免的税款,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计算应缴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
计算应缴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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