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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房屋补偿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12-14 20: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政府征收房屋补偿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政府征收房屋补偿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1.收到搬迁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3.拆卸、运输、重新安装机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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