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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关税的进口货物会计分录是怎么做?

2021-11-22 19: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缴纳关税的进口货物会计分录是怎么做?

缴纳关税的进口货物会计分录是怎么做?

进口业务分为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情况:

1、自营进口

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计算应缴纳进口关税时,采购货物的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材料采购(工业企业)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科目){进价+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口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2、代理进口

代理进口业务一般由外贸企业代理委托单位承办.外贸企业对其代理的进口业务并不负担盈亏,只收取手续费.因此代理进口业务发生的进口关税,先由外贸企业代缴,然后向委托单位收取外贸企业在代理进口业务中缴纳的进口关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单位实际向外贸企业支付进口关税时,

借:材料采购、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等

贷:应付账款

按照《海关法》相关规定可得,以下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可以减征或免征其关税:

1、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4、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5、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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