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开办费是否计入开发成本做分录呢?
答: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发展商通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其合同期限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生效时自动终止。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因为业主尚未入住或尚未完全入住,不能依法行使正当权力,由发展商暂代业主行使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权力。发展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也包含在发展商与业主所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中。
对于前期物业开办费,是不可以计入开发成本的。至于其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借:管楼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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