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简易征收怎么写会计分录?
根据财税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收到工程预付款属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认销项税额。
因此,对于工程预付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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