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学堂提醒您,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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