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分录 > 正文

税费返还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9-16 11:03     来源:中国会计网     
税费返还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税费返还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收到的税费返还计入营业外收入

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税费返还的会计分录怎么写?】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