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赞助非公益活动会计分录怎么写?
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在会计处理上市不需要确认收入,而对应的增值税需要按市场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而不是成本价,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自产产品赞助非公益活动会计分录怎么写?】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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