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分录 > 正文

工资累计折旧分录应当如何编制?

2021-07-14 19:3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工资累计折旧分录应当如何编制?

工资累计折旧分录应当如何编制?

借:管理费用--工资(管理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工业用)

生产成本--工资(生产工人工资,工业用)

营业费用--工资(销售人员工资,如果企业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贷: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

你有哪些部门要发工资就写哪些科目!

税金: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你要交什么税就提什么税!

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管理部门折旧,房屋,车辆电脑什么的)

制造费用--折旧(工业的生产车间厂房机器折旧)

贷:累计折旧

你要折旧的东西属于哪个费用下的就用哪个费用折就行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工资累计折旧分录应当如何编制?】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