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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之后报销去年的票如何分录?

2021-06-28 17: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汇算清缴之后报销去年的票如何分录?

汇算清缴之后报销去年的票如何分录?

若2016年的费用类支出业务在2017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2016年已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冲回原已确认的损益,按发票再确认一笔即可,2016年与2017年所得税汇算时都不需要就该笔业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016年没有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如果计入2017年损益,在2017年汇算时做纳税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补充2016年年度所得税申报。所以,为避免2017年汇算时调整及对2016年的补充申报。

建议企业收到2016年的费用报销单据时,作如下暂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2016年所得税汇算申报时,将该部分费用申报扣除在2016年度。

总之,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引起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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