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分录 > 正文

补交汇算清缴所得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2021-05-13 18: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补交汇算清缴所得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补交汇算清缴所得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补计提:借:未分配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支付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