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分录 > 正文

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5-08 19: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固定资产出租属于经营租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