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分录 > 正文

非营利企业收到启动资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4-26 18: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非营利企业收到启动资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非营利企业收到启动资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一、出资100万后又收回投资的,也就是并没有真实投资,只是为了达有关部门对开办资金的要求。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非营利组织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二、企业是真实出资,做的是纯公益事业,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第二节规定,该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机构组织。

“清算结束时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监管的监督下捐赠与本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或上缴政府相关部门”或“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捐赠收入

三、企业是真实出资,企业享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出资人在发展公共事业的同时更想获得经济上的回报。

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处理:

借: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