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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编制分录?

2021-03-01 18:4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编制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编制分录?

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全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性质: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特点:

1 必须有活跃的市场报价,这是随时变现的前提.

2 以赚取差价为目的

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

应收利息是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被投资方宣告而还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以后要从被投资方收回的,属于代垫付的款项.由于是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前产生的股利,所以不能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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