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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科目年末结转分录怎么做?

2020-10-10 13: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增值税科目年末结转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科目年末结转分录怎么做?

核算增值税有两个明细科目:在应交税金下的"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未交增值税"反映是每月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来的当朋未交税金.

增值税核算是采取专用的"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分类账"来记账,这种账本也是"借--贷--余"三栏式账簿,借方分为进项税、已交税金、减免税款等6栏,贷方分为销项税、出口退税等5栏.

期末余额一般是在贷方,表示纳税人本期应上交的税额,余额若在借方就表示本期尚有多余的进项税未抵扣完,可留在下期抵扣,本期不用交纳增值税.

目前税款上交都是在下一月申报后进行,因此年末应将增值税账户余额结

转到下一年的新账本中,旧账余额在借方时转新账仍记在借方,贷方仍记在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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