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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销货方红字发票与对应蓝字发票如何做分录?

2020-10-09 20: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收到销货方红字发票与对应蓝字发票如何做分录?

收到销货方红字发票与对应蓝字发票如何做分录?

1、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的,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对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

2、而收到对正确的发票做一笔正确的蓝字发票采购,然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正确的进项税额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收到

外贸企业收到红字发票申报时需要填列吗

1、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开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将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红字发票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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