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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怎么做进项税的分录?

2020-07-01 14: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红字发票怎么做进项税的分录?

答:购货方根据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入账。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或者

借:库存商品等(红字)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红字)

二、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2、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3、销货方开出发票,且已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交于购货方,但在次月初抄税时误点作废。应及时电话通知购货方。购货方如还没有认证,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凭证,然后开具蓝字发票;购货方如果已经认证,当月也不抵扣,等稽核系统协查处理时就不用进项转出和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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