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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0-07-01 09: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租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财务费用(租金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会计业务中的长期应付款是指除了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多种长期应付款.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和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怎么抵扣?

答: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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