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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特殊事项”的会计分录设置

2016-05-11 17:22     来源:青岛财务网     

 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

  对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按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期末无余额,该科目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反映。

  2.被税务局检查需要补缴的所得税处理

  (一)调整应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二)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补缴税款时

  借: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通过“未分配利润”项目来反映。

  3.货物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

  (一)收到货物时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二)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如果收到发票余额与暂估价款不一致,且原材料已领用,其差额应冲销销售成本。

  4.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一)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二)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三)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四)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缴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5.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

  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处应注意,预收购房款应在收到时计算应缴税金,年末未形成销售的还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6.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账务处理

  某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不需要发票。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账。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表”的“已缴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7.增值税出现“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的账务处理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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