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2024-11-26 16: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现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pdf

      2.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1月15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