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8-30
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对发票监制章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新的发票监制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二、新的发票监制章启用前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旧版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发票监制章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8月30日
发票监制章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