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07-20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对原吉安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吉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原吉安县国家税务局和原吉安县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1关于确定铁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2006.12.8吉安县地税字[2006]95号2吉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二手房转让税收管理操作办法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3.4.152013年第1号3《吉安县地方税务局机砖制造和大米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2007.12.21吉安县地税发〔2007〕140号4《吉安县采砂行业征管办法》2007.12.14吉安县地税发〔2007〕136号5关于调整机砖行业以电定税征收率及月最低税负标准的通知2008.7.30吉安县地税字〔2008〕87号6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007.3.28吉安县地税发〔2007〕32号7关于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支持灾后重建有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2008.2.25吉安县地税发〔2008〕11号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