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新余市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市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新余市仙来中大道93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0-6444777。
二、原新余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原新余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原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原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原新余市地方税务局耕契所(纳税评估中心)暂以新余市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暂保持不变。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