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机构合并后税务稽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18-07-24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原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并于2018年7月5日挂牌。为确保各项税收稽查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挂牌后有关税收稽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宿迁市太湖路309号,邮政编码:223800。
二、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税收违法检举受理电话统一为0527-12366,税收违法检举传真号码:0527-84387651。网络检举途径:http://www.jsgs.gov.cn,通讯地址:宿迁市太湖路309号,邮政编码:223800,检举接待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太湖路办公区308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