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2018-07-03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为做好与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原山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相关税收政策衔接,在未制定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之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 件 名 称文 号施行日期有效期备 注1山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税三〔1990〕8号1990.01.22 2号公告2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鲁地税地字〔1996〕第3号1996.01.22 2号公告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施工取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发〔2004〕56号2004.06.302018.12.313号公告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财产行为税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鲁地税函〔2008〕214号2008.12.182018.12.313号公告5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