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2018-08-15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5日挂牌。为确保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后相关税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职责为: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省局确定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管理、风险分析和应对、个性化服务、税源监控等事项;组织实施省局确定的大企业名册管理、数据管理、风险分析和应对、个性化服务、税源监控等事项;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行政相对人对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本公告自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已完成挂牌工作。为确保挂牌后相关税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后的主要职责、执法主体、争议处理等事项。
三、公告的实施时间
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后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公告自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之日(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