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省直社保网报账号实名认证的通知

2018-08-20 10: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省直社保网报账号实名认证的通知

  从2018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需实名认证后才能办理涉税(费)业务。为了不影响社保网报用户,请各个未实名认证的社保单位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建立和单位的委托授权关系。省直纯社保户需6月30日前到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0楼办税大厅(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临时办公区)办理账号授权申请方可申报6月份省直社保费。感谢您的配合,谢谢。

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网报账号委托授权申请书

  网报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简易流程图

  电子税务局注册及实名认证操作手册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